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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動工。

上一次寫酒居然已經是快兩年前,哇真的是打從心裡瞧不起自己的懶惰。
但喝酒的行為可是沒有停下來。
這回喝的是某一年的冬天從多倫多帶回來的蘭姆酒。

Captain Morgan的家

對於不愛開冷暖氣的哇,夏天靠啤酒,冬天當然是靠烈酒。特別是在就算開了暖氣也不夠暖的,冬天的多倫多。
說到蘭姆,哇相信多數人的第一品牌應該是很常見的 Barcadi,而且說真的,對於第一印象來說, Barcadi 真的比 Captain Morgan 好上太多。

這船長光那股嗆辣勁就足夠把哇推開了。

所以喝了一半,帶回台灣後再也沒動他,一直到前幾天。
心情特不爽,挑戰饑餓100,卻偷偷拿了可樂果跟酒櫃裡這罐快被遺忘的船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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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知。出乎意料的合拍。今年冬天最大的驚喜 (嚇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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